5月11日上午,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丹阳派出所利市园警务室警长王志强带领社区民警来到辖区一小区查看保安员着装状况。该小区两名保安员身着仿警服式保安服,臂章上绣有和民警警服上相同的“差人”字样,其间一名保安员的帽徽也和民警的一模相同。他们和民警站在一同,乍一看公然难以分辩身份。但仔仔细细地调查可以正常的看到,两名保安员的“警服”上没有警号,也没有显现民警警衔的肩章。随后,民警约谈了该社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指出保安员着装的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并要求期限整改。
关于民众来说,看到穿警服的人会潜意识地以为对方是差人,不自觉地会发生信赖感。民警和记者说,这其实存在必定的危险,一些心怀叵测的人会运用人们的这种信赖施行不法行为。
警服及相关标志是差人身份和法律的重要标志,单位或个人不合法持有、运用人民差人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都归于违背法律行为。保安员有其特有的服装和服务标志,菏泽警方将从5月12日至31日在全市范围内对保安员着装进行整理整理。整理举动中,发现保安员穿戴警服、仿警服及佩带警用标志的,一概责令中止着装并撤除、没收警用标志,封存违规服装;拒不整改的,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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