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孔凡洁)为了牟利,湖里区一家公司竟做起出售拷贝中国人民现行及老式制服的“生意”。因涉嫌违反《军服管理条例》,该企业日前被商场监督管理部门立案查询。
近来,湖里区商场监督管理局禾山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一公司进行现场查看时,发现该企业在第三方网络站点平台上出售军服拷贝品。执法人员查询发现,该企业经过在互联网查找相关词汇找到货源进货,再以劳保、作训服等出售名字在网进步行出售。其出售时展现的图片,均为现行或中国人民从前配备的制式服装图片,严峻危害军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
“军服作为戎行特别的配备,是武士身份的重要标志,也是戎行形象的重要表现。其出产、出售、运用都有严厉的法令规定。该企业的行为已触及嫌疑违反法令。”执法人员要求运营者当即下架有关产品链接,并已对该公司涉嫌出售军服拷贝品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查询。
《军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制止出产、出售、购买和运用模仿军服款式、色彩制造的足以使大众视为军服的拷贝品,制止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吸引顾客。运营者运用互联网等购进、出售迷彩款式服装,必须承认产品的合法性,防止违法运营。
广大群众也不要购买和运用模仿军服款式、色彩制造的足以使大众视为军服的拷贝品。
信息网络传达视听节目答应(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播送电视节目制造运营答应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书服务答应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运营答应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运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具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造著作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法运用和传达
职业品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告发电话:告发邮箱:福建省新闻品德委告发电话: